呃,“我要完成的事”不是我的开坑宣言。这就是游戏的名字。名字定下来了,终于不再是“标题未定”啦。
“我要”这个表达在汉语里有好几种含义:一个是需求,“我需要”;一个是欲求,“我想要”;一个是道义责任;“我应该要”。“我要完成的事”取的就同时是这三个含义。呃,我是不是剧透得有点多了?
这几天一直在零零散散地做场景图和人物的头像图行走图,顺便还做了两段剧情……RMMV的事件管理器确实难用,想写一段剧情分支都特别费力。开始做下一段剧情之前,我大概需要先做一份故事流程图,免得动手之后绕多了弯路多浪费了时间。在那之前,我还应该先完成所有要用到的美术素材?其实我之所以想自己画,只是因为我不喜欢默认的素材而已,不是因为有打算做好之后要在商店发布商用。第一次做游戏嘛,而且还是业余的,为的就是开心;想太多“商用”或“受众”方面的事,就本末倒置了。本来就是时长10分钟左右的小游戏,并不需要承载得太多。
事实上我到现在依旧还是没有“我是创作者”与“我在搞创作”的自我认知,RMMV在我看来感觉更像是一款游戏,由社区分享驱动的游戏,就像勇者斗恶龙建造者2。目标、规则、资源、障碍——作为“游戏”应该有的,RM都有,所以RM当然是游戏啊,为什么不是?然而,我把RenPy当开发引擎看,却不觉得RM是。我的认知大概是真的不对劲吧?“使用RM制作游戏不是在做创作”?我真就这么想的。至少,通过这样的诡辩式思维,我就可以一边沉迷制作、一边忍受着创作行为的恶心感与痛苦了。但愿我能继续好好忍耐,撑到项目完成。我觉得这就像某些人虽然讨厌婚姻,但为了生存、安全感与归属感的某些“好处”,只能学着妥协、忍受并允许让另一个人混进自己私人生活空间。
我本来就是个日宿夜游的人。现在沉迷RM之后,日夜颠倒的倾向更严重了。
暂无关于此日志的评论。